各区、县(市)粮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公告》(2007年第1号)和省粮食局湘粮办人[2007]23号、[2007]3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07年度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鉴定工种
粮油保管员中、高级,粮油检验员中、高级。
二、培训与鉴定时间
2007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11月24日报到注册,25日上课。
三、培训与鉴定地点
湖南经贸技工学校(原湖南粮食技工学校)。地址:湘潭市建设路口三塘路14号(电话:0732—8594887、8530471,13807329285)。报到地点:湘潭市岚园宾馆(湘潭市建设路口岚园路4号,电话:0732—8600888)。
四、收费标准
①报名费30元/人,培训费480元/人,鉴定费中级260元/人,高级320元/人。
②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区、县(市)粮食局尽快将通知要求传达至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并认真组织好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粮油保管、检验人员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报名工作。凡因企业未积极组织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而影响其代储资格认定与延续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2、请各区、县(市)粮食局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参培人员的名单于11月20日下午前报市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7215922),并通知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原来已经报名的,请及时通知参培人员。参培人员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及照片(1寸2张,2寸2张)。
3、参培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精神,统筹安排好参培人员的学习时间,为参培人员的培训与鉴定提供条件。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